注册城区各单位、乡镇办事处信息上报的用户请按下列流程办理:
⒈ 注册名使用中文单位名称注册!例:农业局用户名为:“农业局” , 城郊办事处用户名为:“城郊办事处”。
⒉ 注册成功后联系政府办网络信息中心开通上报功能。
⒊ 开通后即可自主上报信息到相关栏目,可自行再次修改信息。
⒋ 政府办网络信息中心将定期对上报信息进行管理。
⒌ 信息考核将直接按各单位的上报用户发表数考核。
⒍ 由于单位上报信息不再进行人工审核,请各单位保管好用户资料,防止不良信息散布!
⒎ 用户密码丢失请联系政府办网络信息中心进行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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